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烈士褒扬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履行检察职能,将《全省县级及以下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落到实处,提升我县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水平,我院会同退役军人事务局成立了以检察长欧阳双平与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马桂荣为组长的工作专班。成员由退役军人事务局和本院第二检察部工作人员组成,专班办公室设在退役军人事务局。
8月13日上午,本院第二检察部与退役军人事务局联合开展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专项行动。重点对烈士陵园整改前后进行实地查看,对陵园保护情况进行了全面摸排了解。针对陵园由原管理机构县民政局移交退役军人事务局,但在移交过程中由于公墓与烈士陵园产权未进行划分,造成烈士陵园申报州级保护缺乏基础资料。本院第二检察部与退役军人事务局一道前往县民政局了解情况,督促双方尽快办理产权分户等手续,明晰公墓与陵园的权责,并口头建议双方共同向县政府报告,以便问题得到全面解决。另对于陵园管理人反映的周边车辆乱停乱放,破坏公物等问题,我院及时联系公安交警部门进行了整改。
为有效加强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工作,推进五点主要任务的同时,根据实际工作情况,我院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认识,提升专班工作人员业务素养,熟悉相关政策法规,掌握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工作难点重点问题。依法加强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政策制度的宣传工作和英烈事迹的挖掘宣传,以烈士纪念设施为载体在全县营造缅怀英烈、崇尚英烈、学习英烈的浓厚氛围,充分发挥烈士纪念设施的阵地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