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四川省阿坝县检察院与青海省久治县检察院积极开展黄河上游生态流域司法保护省际跨区域协作。
5月8日,阿坝县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李敬明赴青海省久治县检察院依据属地管辖原则将一起“川青”交界处“泥炭”盗挖案件线索及取得的证据移送久治县检察院,并共同到盗挖现场勘探取证,为该案进一步办理凝聚司法共识,这是两地检察院省际跨区域协作移送办理的首例行政公益诉讼案,取得了良好的法治效果。
随后两地检察院围绕《建立黄河流域省际跨区域保护协作机制的意见》、《建立高原湿地保护巡山巡河制度的意见》召开座谈会,在共享案件线索和案件信息,完善协作机制,突出协作重点,强化协作保障等方面进行了细致沟通对接。
下一步,两地检察院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刑事打击与公益诉讼并重,积极推行“专业化法律监督+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生态检察模式,以最严格的司法制度、最严密的法治保护,抓实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为筑牢黄河上游流域生态屏障和高质量发展贡献更多司法智慧和法治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