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阿坝州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处处长黎萍、生态环境资源检察处处长张茂楠一行深入汶川县,就“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期 间
督查组在汶川县人民检察院高虹副检察长和侦查监督科、生态环境资源检察科干警的陪同下,先后到县工质食药监局、森林公安局、环林局、农畜水务局等单位
开展专项督查工作,通过听取汇报、座谈交流、查阅执法台账和案卷等方式,对各单位“两个专项”活动制度建设、食品药品安全和破坏生态环境案件办理及移送情况、“两法衔接”信息平台应用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
查 阅 卷 宗
并对30余起行政处罚案件的取证固证、法律适用、自由裁量是否得当等进行了梳理摸排、逐一审查,重点核查各执法单位是否存在以罚代刑、有罪不究、渎职违纪等问题。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两法衔接”平台运行不畅、案件取证不规范、法律适用和理解存在分歧等问题,督查组就汶川县下一步开展“两个专项”活动提出三点要求:
一是聚焦群众关注的民生安全问题,积极回应群众改变生态环境现状和保障食品药品安全的期待,严厉打击破坏环境资源、危害食品药品安全违法犯罪,树立典型案件;
二是健全“两法衔接”工作机制,加强信息平台的应用管理,各行政执法单位要严格依法办案、依法移送,确保案件流转高效衔接,进一步提升两个专项监督领域打击犯罪合力;
三是积极履行检察职能,将法律监督触角向相关行政执法部门进一步延伸,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跟踪核实, 确保两个专项监督活动取得扎实成效,守护好汶川县的绿水青山和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