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汶川县院与汶川县法院协调配合,在汶川县威州中学礼堂公开开庭审理了由汶川县院依法提起公诉的马玉龙贩卖毒品一案,并进行了宣判,威州中学师生全程旁听了案件的审理。
该案公诉人由汶川县院副检察长倪中担任,公诉人通过讯问、举证、质证、辩论等有力地指控了犯罪,在发表的公诉意见中,就贩卖毒品案件发生的原因、特点及社会危害性等问题进行了详尽剖析,为旁听师生作了生动的禁毒法制宣讲,达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