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检察工作回顾
2017年,我院在县委和州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县政府的支持和县政协的民主监督下,始终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统揽,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历次全会和十九大精神,自觉贯彻落实省、州第十一次党代会和县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我县“建设康养汶川加速转型发展”战略和脱贫摘帽重点工作,依法履行各项检察职能,全面落实检察、监察体制改革各项要求,突出重点抓履职,专项整治促规范,从严从实建队伍,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注重依法履职与服务大局相结合,全力保障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一)围绕平安汶川建设,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
我院始终坚持依法履行批捕、起诉职责,打击犯罪保民生、解决矛盾促和谐,努力找准检察工作服务发展大局的结合点和切入点。今年以来,我院共受理提请批捕各类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27件39人,依法批准逮捕37人,不批准逮捕2人;共受理审查起诉案件58件81人,依法提起公诉42件56人,决定不起诉11人,移送州人民检察院管辖1件1人,审查后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7件9人,3件4人正在审查中;法院已作有罪判决41件45人。
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社会和谐稳定和公共安全的新期待,严厉打击暴力犯罪、影响公共安全、扰乱社会秩序和危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等多发性犯罪,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其中办理交通肇事、危险驾驶、非法持有枪支等危害公共安全类案件21件21人;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等严重侵害公民人身权利类案件3件3人;抢劫、盗窃、故意毁坏财物等侵犯公民财产权利类案件16件17人;寻衅滋事等扰乱社会秩序类案件4件22人。办理涉毒案件8件10人。
(二)围绕康养汶川建设,依法保护生态环境资源
发挥生态环境资源刑事检察职能,强化对破坏生态资源案件的办理,保持对打击此类犯罪的高压态势,营造康养型的生态环境。办理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类案件2件3人,其中盗伐林木案1件2人,非法猎捕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1件1人,均获有罪判决。
扎实开展“打击破坏环境资源违法犯罪”专项活动,监督县环林局对我县砂石企业的环保设施运行情况进行摸排检查,共同提出整改建议。加强保护生态环境资源法制宣传,开展了以“依法打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保障生态文明建设、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为主题的生态法制宣传活动。
(三)围绕和谐汶川建设,依法做好社会矛盾化解
注重适用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建立释法说理机制,完善检调对接、诉调协作、刑事和解机制。对轻微刑事案件,积极促成当事人和解,对过失犯罪、主观恶性小、不具有社会危险性、情节轻微的犯罪,坚持慎捕慎诉,减少社会对立面,依法不批准逮捕2人,不起诉11人。
坚持把矛盾化解贯穿到执法办案的全过程,依法妥善处理群众的合理诉求,建立涉检信访预警机制和执法办案风险评估机制,受理群众控告举报线索8件,接待群众来访咨询46人次,实施司法救助1件,发放救助金2万元。
扎实开展社会法制宣传工作,今年我院开展“法律七进”法制宣传34次,发放宣传资料8000余份,积极营造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法治氛围。
二、注重惩治职务犯罪与加强同步预防相结合,全力推进惩防腐败体系建设
(一)围绕反腐倡廉建设,严肃查办职务犯罪
我院坚决贯彻党中央及各级党委关于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部署要求,主动适应反腐新常态,不断加大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坚决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职务犯罪。今年共发现和受理各类职务犯罪案件线索3件,立案侦查3件4人,移送审查起诉3件4人,1件1人法院已作出有罪判决,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63.5万元。查办的克枯乡木上村原大学生村官王某某贪污案,系典型的“小官巨贪”案件。在办理该案的同时,按照贪渎并查工作要求,深挖案件背后的渎职犯罪,依法查办玩忽职守案1件2人,发出检察建议1份。
(二)围绕清廉汶川建设,深入开展职务犯罪预防
加强惩防一体化工作机制和预防工作规范化建设,从建章立制和警示教育等多方面着手,构建预防职务犯罪综合体系。结合办案情况,向发案单位提出完善相关管理制度的检察建议。加强与纪检部门的沟通协作,着力打造“检纪联合共建”的预防工作模式,与县纪委联合开展了实地观摩警示教育、清廉家风教育和预防职务犯罪讲座等活动;与四川岷电公司、映秀湾电厂开展了“检企共建”活动,建立常态化预防联系机制。
为深化预防职务犯罪宣传工作,开展了“检察蓝携手邮政绿 预防职务犯罪邮路”宣传活动,使预防职务犯罪宣传接地气、入民心。继续开展重点工程——“汶马高速C3段”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保持预防监督尺度不松,力度不减。今年以来共开展预防警示教育讲座和活动20次,受众1500余人,发放宣传资料4200余份。
推进行贿犯罪档案录入查询工作,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服务167人次,录入贿赂犯罪信息6件,非罪贿赂行为1件,充分发挥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在招投标和政府采购中的信息预防作用。
(三)围绕监察体制改革,认真做好转隶工作
严格按照党委及上级院要求,扎实做好监察体制改革相关工作。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抓好思想引导,全面掌握队伍思想动态和个人诉求。二是全面做好案件线索、涉案款物清查梳理以及文书资料归档工作。三是按照县委安排部署,积极配合做好人员转隶工作,按要求划转编制8个,转隶人员5名,并及时开展“一对一”的交心谈话,打消思想顾虑,增强认同感、归属感,确保队伍稳定。
三、注重实施监督与主动接受监督相结合,全力提升司法公信力
(一)围绕法治汶川建设,不断强化诉讼监督
强化侦查活动监督,提前介入“3·13”、“5·28”寻衅滋事案等5件刑事案件,退回补充侦查20件次,发出要求说明立案理由说明书1份、纠正违法通知书1份、检察建议书5份。
把“两法衔接”与“两个专项监督”活动相结合,联合县法制办组织召开专题会2次,推进了“两法衔接”工作的开展。积极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对执法部门30余起行政处罚案件进行了逐一审查,未发现有案不立、以罚代刑、渎职违纪等问题。
强化审判活动监督,参加庭前会议2次,提出量刑建议36件,法院采纳31件,采纳率86%。加快推进庭审实质化,落实“四类人员”出庭2件,开展多媒体示证案件3件。
注重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2件2人。在办理刘某某抢劫案中,承办人结合案件事实证据对其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并针对刘某某因故辍学的实际情况,会同职能部门帮助其成功返校。联合县教育局开展了以“反对校园欺凌”为主题的法制进校园活动,为水磨中学和绵虒中学1000余名师生进行了法制宣讲活动,为全县10余所中小学校发放了自主编写的《与法相伴 健康成长》法制读本4500余册。联合县法院在七一映秀中学开展“贩卖毒品案模拟法庭”活动,提升青少年防毒、拒毒意识。
加强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开展安全大检查11次,召开联席会议6次,发现和口头纠正安全隐患7件次,提示、催告羁押期限即将届满案件5件。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5件,变更强制措施2件,办理财产刑监督案件1件。开展社区矫正专项检查3次,通过发出检察建议纠正看守所及社区矫正机关违规违法行为6件。成立全州首个社区矫正中心检察官办公室,驻看守所检察室再次被高检院评为“二级规范化检察室”。
加强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监督,积极探索推行公益诉讼制度,构建多元化监督格局,办理民事行政检察案件2件,发出检察建议书2份。
扎实做好案件管理工作,充分运用统一业务软件,落实网上巡查制度,加强案件流程监控和信息公开。在案件信息公开网上发布重要案件信息30条,公开法律文书33份。扎实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和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工作,排查信访风险案件1件,抽查法律文书4603份,对案件质量进行严格把关。
(二)围绕检务公开要求,积极接受外部监督
我院始终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把检察工作置于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今年向县委、人大常委会专题汇报工作5次。切实加强代表、委员联络工作,召开代表、委员、人民监督员及特约检察员座谈会5次,发放征求意见表46份,举办检察开放日活动2次,让社会各界走进检察、了解检察、监督检察。
不断加强检察宣传工作,邀请新闻报道3次,在各级媒体上发表各类新闻稿件47篇。积极探索“互联网+检务公开”新模式,在“汶检网阵”新媒体宣传平台上推送检察信息200余条,访客超6000人,点击率达12000余次。
四、注重提升队伍素能和完善管理机制相结合,实现检察工作科学发展
(一)围绕从严治检要求,不断提升队伍管理质效
自觉把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院党组全面履行党建主体责任,把党建工作摆在突出位置,与检察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考核。扎实开展“四对照四提升 做忠诚卫士”专题教育,积极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紧紧围绕加强党员干部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教育,紧盯“四风”问题新形势、新动向,改进干部工作作风,确保干部能干事、干实事。
从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汇编印发《汶川县人民检察院党纪检纪》学习手册,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建立常态化学法学纪和检务督查通报制度,在全院形成“党组抓主、中层相辅、责任明确、齐抓共管、上下联动”的党风廉政建设新局面。
(二)围绕检察改革需求,不断完善科学管理机制
认真落实检察改革各项任务,完成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工作,遴选员额检察官14名,司法辅助人员13名、司法行政人员6名,全面落实员额办案责任制。积极探索、先试先行“大部制”“双轨”运行机制,将原有的19个内设机构整合为7个,实现机构扁平化管理和人员灵活配置,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案多人少的矛盾。
(三)围绕素质强检战略,不断提升队伍综合能力
按照县委脱贫攻坚工作安排部署,我院以提高检察干警的群众工作能力为抓手,结合“户户入、入户户”工作,扎实开展了法制宣传、政策宣讲、知识竞赛、结对帮扶等活动。先后派遣2名干警担任驻村第一书记,全院干警进村入户800余人次,切实做好了扶贫政策宣传和群众矛盾化解工作,出资10万余元切实解决了贫困户最迫切的需求,得到了村委会和村民的一致好评,为全县脱贫摘帽工作做出了应有贡献。
积极组织干警参与学习交流培训,切实提升干警业务素养。今年共参加各类业务培训班40人次。充分利用援藏受援平台,与援助方资阳市检察机关建立良好互派交流机制,组织20余名干警参加资阳检察机关与西南政法大学举办的“检校共建”培训。
着力打造突出检察工作、彰显地域特色的检察文化品牌,继续办好《汶川检察人》内刊,积极开展主题党日、志愿服务、集体文娱比赛等集体活动,在全院营造创先争优、团结拼搏、健康向上的氛围,获得省州集体表彰6次,其中荣获“全省检察文化建设优秀院”称号,“11·9”侦查监督专案组被州检察院荣记集体三等功,1名同志荣获四川省“十二五”打击破坏生态资源违法犯罪工作先进个人,1名同志被州院荣记个人三等功,1名同志被评为全州优秀检察干警。
各位代表,今年我院各项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党委正确领导、人大法律监督、政府关心帮助、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汶川县人民检察院向各位领导、各位代表、各位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致以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一是法律监督职能的发挥与人民群众的要求和期盼还有差距,不善监督、监督不到位的问题仍然存在;二是检察队伍的整体素质和配备不能完全适应检察改革新要求,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需要进一步提高;三是随着司法体制改革不断深入,在适应改革发展新要求、转变检察工作发展新观念等方面还需加强。对此,我们将进一步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和改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