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获人大充分肯定
近日,受检察长委托,我院副检察长高虹向汶川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作了关于开展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专题报告。
我院从开展公益诉讼的法律依据、受案范围、程序,今年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情况及下步工作打算三方面向县人大常委会进行了报告。今年以来,我院共办理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案件10件。其中,涉及砂石污染和破坏生态类8件;涉及医疗废物处置类1件;涉及生产废水排放类1件。共向相关主管单位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0份,有关单位均在规定时间内向我院作出回复并采纳了建议,制定了整改方案和措施。表示将不折不扣落实《检察建议书》的全部内容,严格履行监管职责,推进环境生态保护工作向纵深发展。我院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开展有力的维护了我县的生态环境。
县人大常委会对我院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我院通过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牢牢抓住“公益”核心,将公益诉讼作为检察保障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汶川生态建设和资源保护的重要举措,始终围绕建设“康养汶川”、打造绿色宜居城市目标,积极探索,强势推进,取得了明显成效。会议要求我院继续加强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力度,并着力在四个方面开展工作:一是凝聚思想共识,在党委领导、政府支持下,努力提升群众的认知度和参与度;二是突出办案重点,聚焦生态环境、食品安全等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相关领域,有效回应百姓关心关切;三是重视能力建设,通过理论研究和实务培训不断提高队伍能力素质,加快培养一批专家骨干型人才;四是强化沟通协作,树立公益一盘棋思想,建立与行政机关的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调查配合机制,形成公益诉讼合力,实现“双赢多赢共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