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9日上午,汶川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召开机关安全工作推进专题会,院领导班子及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了州院《关于对全州检察机关开展安全督导工作的情况通报》精神,并结合我院实际,安排部署了各办公办案条线的安全工作,明确了各项贯彻举措、具体责任人,确保按照州院要求真正把办公办案安全迅速落到实处。
会上,代理检察长李玉梅同志要求全院干警要以高度的责任意识和敏锐的隐患思维,举一反三、主动思考、积极作为,结合州院通报情况扎实抓好各项办公办案安全整改工作,把安全各项要求贯穿到检察日常工作、办案业务工作和检察人员生活工作全过程: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把安全提升整改工作同教育整顿相结合。坚决扛起安全工作的政治责任,紧绷安全红线,领导班子及中层干部要率先垂范,牢固树立安全高于一切的思想,履行“一岗双责”要求,层层传导压力,压紧压实责任,推动全院安全责任意识有效提升。要结合教育整顿工作,在学习教育、自查自纠、建章立制等方面突出安全重点,着力提升干警安全防范意识,完善安全机制保障,堵塞安全管理漏洞,切实筑牢规范、安全办公办案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找准薄弱环节,把安全再查整改工作落地落细。要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紧盯司法办案、为民服务、门岗值守、机要保密、用火用电、消防应急、食堂管理等重点工作和环节,通过自查、抽查、应急演练等方式,全方位、无死角清查梳理存在的隐患和不足,建立问题清单台账,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时限,逐项整改落实,确保整改提升到位。三是强化跟踪问效,把安全制度化常态化做实做精。进一步完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处置预案,做到事前有研判、事中有监督、事后有总结、事发有追究。要着力提升检务保障水平,加强部门间的沟通协作,发挥司法警察协助保障作用,促成内部办公办案安全保障合力的进一步提升。常态化开展检务督察,把落实办公办案安全工作要求纳入督察重点内容,以严密的制度建设、严格的自我检视和严厉的责任追究倒逼安全责任和安全要求全面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