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疫情防控期间对我县看守所各项检察监督工作的有效开展,今日,我院第三检察部驻所检察官通过远程视频提讯系统,与汶川县在押人员杨某进行了视频谈话,保障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做到了防疫监督两不误。
按照《人民检察院驻看守所检察办法》的相关规定,第三检察部驻所检察官通过远程谈话,详细了解了在押人员的生活状况、日常表现、健康保障以及看守所有无超期羁押、混关混押的日常监管活动,掌握了其思想动态及犯罪后的认识。在谈话过程中有针对性的对杨某进行了心理疏导,帮助其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
此外,我院还通过驻所检察室的视频监控系统查看了各监室在押人员活动情况,并对3号监室、14号监室无视频接入的情况提出了口头纠正意见。
我院检察官运用远程视频谈话,让检察官与在押人员既实现了“零距离”确保疫情防控,又实现了“面对面”交流,充分保障了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今后我院驻所检察工作将继续探索创新,充分运用网络科学技术,不断推进我院刑事执行检察工作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