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以来,汶川县人民检察院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创新载体、丰富内容,积极构建为民服务长效机制,切实将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检察工作新动力,彰显司法为民温度。
共鸣共情,聚焦民生期盼,抓好群众“需求点”。
征求意见建议,把握民情民意。采用“走出去问需”和“请进来纳谏”的方式,派员收集县“两会”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建议16条,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部门、企业、律师和群众等各界代表收集意见建议30条。规范律师接待,提升服务水平。通过现场接待、电话等方式接受律师阅卷预约,及时告知律师阅卷时间,节约了律师的时间,提高了接待的效率,接待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升。主动接受评价,提升服务质效。制作《汶川县人民检察院群众来访满意度评价表》,通过来访群众对我院接访工作进行评价强化对接访工作的监督力度,切实树立良好的“窗口”形象。着力司法救助,传递检察温度。积极履行司法救助职能,走访县妇联、县民政局等相关单位,寻找司法救助对象和线索,共同探寻司法救助有效机制。对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当事人刘某某,依法启动司法救助程序,以实际行动传递“检察温度”。民事支持起诉,维护合法权益。走访民间律师事务所,就弱势群体法律需求援助与保护等情形收集信息和线索,邀请律师参与重大疑难案件听证、研判,实现检察主动服务群众的良性互动。对一起道路交通事故案依法向人民法院发出支持起诉书,有效捍卫当事人合法权益。
积极作为,融入社会治理,筑牢司法“保障线”。
实施“断卡行动”,护好群众钱袋子。严厉打击买卖电话卡和银行卡犯罪,办理了全州首例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案件,制作“断卡行动”专题宣传片,以案说法、以案普法,起到了打击一个,教育一片的作用。立足检察职能,加强法律监督。到县法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开展监督专项检查,对2018年以来的刑事案件受案、立案和强制措施情况,判决情况进行检查。并就1990年至2020年“减、假、暂”三类案件进行了认真筛查。对全部暂予监外执行案件的诉讼档案和2018年至2020年社区矫正全部服刑人员档案实行核查全覆盖。关注社会焦点,履行公益诉讼职责。深入开展英烈保护公益诉讼专项监督回头看活动,督促相关部门对汶川烈士陵园内破损的6座烈士墓体择址进行了重建;做好公益诉讼日常巡查和监管,及时联系相关部门处置威州镇岷江河道中的牲畜尸体,针对县境内部分堆料场扬尘污染和沿河堆放的建筑、生活垃圾污染及砂石资源保护等问题向属地乡镇及主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13份,督促其及时整改落实。加强生态保护,守好绿水青山。依法履行刑事检察与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办理了一起涉嫌非法持有枪支罪、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以及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引导群众自觉增强野生动物保护和生态环境保护意识;防范和遏制非法采砂违法行为,向有关乡镇和部门现场宣告并送达检察建议,共同构建安全合法的砂石管理新秩序;进一步完善“行刑衔接”工作机制,会同县公安局、县综合执法局对县域内河道非法采砂情况进行摸排,提前介入一起涉嫌非法采砂案件,就侦查取证方向、收集固定证据等方面提出了意见。
服务下沉,延伸司法触角,拓宽宣传“覆盖面”。自觉践行为民服务宗旨,开展以案释法、法律宣讲、法律咨询等活动,送法进学校、进乡镇、进社区、进村寨,宣传防范电信诈骗、禁毒、反家庭暴力等方面的法治知识,就群众关心的公益诉讼管辖范围、公益诉讼违法现象类型、违法涉案线索如何举报等问题进行讲解,张贴海报30余份,发放宣传资料500余份,接受群众法律咨询20余次。邀请汶川县特殊教育学校、第一小学学生到格桑梅朵之“爱·云朵”普法教育基地开展法治宣讲和互动,通过生动有趣的法治课堂筑牢其自我防范保护的法治意识。践行新时代群众工作法,依托“户户入、入户户”工作,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开展法律志愿服务等活动,培育群众的法治观念和感恩情怀。
汶川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以“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为契机,深入践行司法为民理念,认真倾听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治需求,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期盼,激励全体干警全心全意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解难事,以更加饱满的热情和昂扬的姿态谋划推动汶川检察工作,以优异的工作业绩庆祝建党100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