汶川县人民检察院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进一步增强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自觉将检察工作置于人大政协的监督之下,坚持国家法律监督机关的宪法定位,服务大局,有效履行好法律监督职能,不断推进我县法治建设进程。
11月,我院结合自身实际,根据近二年来汶川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的实际情况,认真总结经验成效,完成调研报告《汶川县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白皮书》,并由党组书记、检察长李玉梅分别向县上主要领导呈报。该白皮书全面总结了2020年1月-2021年11月汶川县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基本情况,深刻剖析了未成年人犯罪的主要特点,明确了加强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的对策,提出了新时期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规划,积极推动了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中共汶川县委书记、汶川特别旅游区管委会党委书记(兼)李建军审阅白皮书后对我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提出要求:要常抓不懈,久久为功,着力探索未成年人科学保护的长效机制;要进一步探索工作推进的新途径、新载体和新方法,增强保护的实效性;要突出联动协作,进一步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汶川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人选赫洛杰审阅白皮书后提出要求:继续做好我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一方面要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行为,同时要加大对未成年被害人的保护救助力度;另一方面按上级“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做好涉罪未成年人相关工作;第三充分发挥我县格桑梅朵之爱云朵的综合功能,推动全县未成年人相关工作。同时汶川县委常委、县政法委书记李晓斌也在审阅白皮书后提出要求:汶川县人民检察院近年来围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措施实、举措新,成效显著,工作值得肯定,在今后工作中要针对青少年心理健康方面再开展创新工作。
11月我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玉梅向汶川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王永寿呈报了调研报告《汶川县人民检察院公共安全领域公益诉讼研究情况汇报》,该报告涵盖我县公共安全领域存在问题及我院进一步加强公共安全领域公益诉讼工作的探索和实践。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王永寿在审阅报告后对我院公益诉讼工作提出要求:汶川检察履职尽责,主动开展公益诉讼新领域拓展的探索与实践,且结合汶川实际针对性强,应值得充分肯定。望加大与政府部门的沟通协调,目标同向,争取更多的理解和支持。
我院党组对县上主要领导提出的要求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召开会议对全院干警进行传达,党组书记、检察长李玉梅强调要切实把领导对我院未检和公益诉讼工作的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到具体的检察工作实践中,自觉地加强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把县委、县政府、人大的肯定和支持转化为做好检察工作的强大动力,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重点工作,强化责任担当,提升司法质效,主动把县委、县政府各项决策部署和法律赋予的职责落实到位,进一步推动检察事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