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汶川县人大常委会印发了《关于表扬2021年度人大工作先进集体的通报》(汶人发【2021】45号),对汶川县2021年度人大工作先进集体进行通报表扬,汶川县人民检察院被评为“接受人大监督工作先进集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