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守护生态环境安全,5月12日,汶川县人民检察院开展公益诉讼“回头看”工作,李玉梅检察长带领公益诉讼检察干警实地检查检察建议落实情况,确保检察建议“落地有声”,问题整改到位。
此前,汶川县人民检察院通过调查核实,认为映秀镇渔子溪河段三家砂石企业在开采生产过程中存在未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违规偷排废水污染渔子溪河道等违法行为,汶川县环境保护、水务等职能部门在监管执法活动中存在履职不到位的问题。为有力维护我县生态环境资源,汶川县人民检察院向职能部门分别发出《检察建议书》,督促其履行监管职责。
经过实地检查,被监督的职能部门已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原三家砂石企业已全部关闭拆除,并实施了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程,企业周围已种植100余亩树木,一片绿意盎然的景象,渔子溪河道水质明显改善,附近生态环境明显好转。
今后,汶川县人民检察院将常态化开展公益诉讼“回头看”工作,保持检察监督“刚性”,让检察建议“落地有声”,确保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得到有效保护,让人民群众拥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