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四号检察建议”下发至今,特别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以来,汶川县检察院立足法律监督职责,强化公益诉讼工作力度,持续推进“四号检察建议”落地落实,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脚底下的安全”,在推动提升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中贡献检察力量,在守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中传递检察温暖。
小小窨井盖体现大情怀,“四号检察建议”作为新时期检察机关融入社会治理的切入点,体现了检察机关为民担当本色,汶川县检察院牢固树立群众身边无小事的工作理念,没完没了地得抓“四号检察建议”实效,2021年以来,先后三次对全县各乡镇窨井盖问题进行全覆盖调查,充分发挥“四大检察”职能,“坚持公益诉讼+刑事检察、办案监督+社会治理的办案模式”,让“四号检察建议”惠及更多人民群众。
窨井盖种类繁多,涉及产权部门众多,如何做到各司其职,避免管理混乱、监管失位等问题一直是考验基层社会治理能力的难题。为进一步厘清职能职责,明确工作思路和管理方法,提升检察建议质量和操作性,汶川县检察院通过召集行业部门召开落实“四号检察建议”联席会,掌握各部门对窨井盖的管理现状,进一步明确各自职责;召开涉窨井盖公益诉讼听证会,收集社会各界的意见,争取社会支持力度;积极开展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工作,认真听取关于优化窨井盖管理的意见建议。
今年初,汶川县检察院通过“回头看”的方式再次对全县各乡镇窨井盖问题进行全覆盖调查,发现部分路段因大型车辆碾压等原因再次出现窨井盖破损情况。为防止问题反复出现,汶川县检察院坚持以“我管”促“都管”,采取公开听证、公开宣告的方式向监管不力的职能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要求立即修复破损窨井盖,并建立完善常态化巡查制度和信息共享与协调联动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的长效治理模式。
汶川县检察院将继续深入贯彻“四号检察建议”,常态开展“回头看”工作,确保监督刚性和整改成效,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