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质量建设年”“效能提升年”活动,促进培训效果的进一步转化,全面提升干警的业务素能,12月7日,汶川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开展“传导课堂”,将“学员即教员”培训模式落到实处,实现培训效果最大化。
从四川省检察官学院参加培训回来的陈云鹏、李久洲走上汶川检察院的讲堂,结合培训所学、自身理解及感悟与全院干警作了交流分享。
主讲人第一检察部陈云鹏
陈云鹏同志参加了“四川省检察机关职务犯罪检察实务培训班”培训,就“高质量发展背景下的职务犯罪检察工作”“职务犯罪案件法律适用若干疑难问题的探讨”“职务犯罪诉讼证据相关问题研究”等课程内容进行分享,并结合参加职务犯罪庭审实务情况,对如何进一步提升出庭能力、强化案件办理效果,谈了切身体会。
主讲人第二检察部李久洲
李久洲同志参加了“四川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勘验取证培训班”培训,他结合所学,从自己制作的公益诉讼现场勘验图入手,详细介绍了制作勘验方位图示意图、平面图示意图的画法和注意事项以及如何制作现勘笔录等,并结合公益诉讼工作实际与干警们交流了学习心得。
检察长强调
传导课堂对教育引导干警珍惜培训机会、提高参训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具有重要意义,要坚持长期开展。一要通过开展传导课堂了解差距,通过培训学习借鉴好经验好做法,并运用到实际工作中去;二要继续安排参与培训的干警开展传导讲学,充分发挥传导优势,以讲促学,主动融入,提升培训质效;三要把传导培训以”传导“课堂等形式常态化、制度化,以学促知、以知促行,不断提升干警专业化水平,推动我院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通过“传导”课堂的接续培训、传学讲学,达到了“一人参训,全员受益”的效果,也实现了检察干警教、学、练、战一体化教育,让检察干警素能和作风双建设、双提升。
下一步,汶川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开展“传导课堂”,深入践行“学员即教员”的培训理念,以讲促学,优化干警培训模式,创新岗位练兵形式,以一人学带动集体学,全面提升检察干警业务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