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决定》,11月23日,汶川县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专题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并围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进行交流研讨。中共汶川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晓斌到会指导。 会议由汶川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玉梅主持。
会议学习了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关于十九届中央委员会报告的决议、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关于十九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及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闭幕会精神。
党组书记、检察长李玉梅及其他党组成员围绕学习内容,联系自身思想和工作实际进行了交流研讨。部分中层干部和一般干警也进行了交流发言。在认真听取发言后,李晓斌书记对此次中心组学习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检察院党组对此次中心组理论学习高度重视、准备充分、内容丰富、主题鲜明,中心组成员发言深刻实际,达到了预期学习效果,表示汶川县检察院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用心用情做好检察工作,各项工作也一直走在全州检察系统的前列,为服务汶川经济高质量发展持续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并对下一步检察院在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工作方面提出几点建议:一是坚持党的领导不能动摇,要始终把对党忠诚摆在首位,永葆“跟党走”的定力、提升“跟党走”的高强本领,勇挑重担、一如既往;二是坚持人民至上,以是否符合人民的利益作为工作成效的衡量标准;三是坚持以法律为准绳,牢牢把握好手中执法之“尺”;四是坚持以忠诚为担当,抓好队伍建设,擦亮检察机关形象招牌。
下一步,汶川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从全面学习、深刻把握、全面落实党二十大精神上下功夫,把学习贯彻落实与学习近期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相结合、与二十届一中全会精神相结合、与扎实推进“忠诚铸魂·铁纪担当”专项活动相结合、与年终目标绩效考核攻坚突破相结合、与近期重点工作相结合,思考谋划明年工作,为明年开局奠定良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