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动“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落地落实,共同助力岷江流域河湖生态环境保护,4月6日,汶川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玉梅带领“鹤翔兰萨·禹颂无忧”公益诉讼办案团队,会同县水务局、绵虒镇人民政府、汶川县三创建设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单位,并邀请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岷江汶川段县级河湖长邓登一同对绵虒镇辖区内岷江羌锋段河道的涉河重点、难点、突出问题开展了联合巡河。
联合巡河组一行聚焦河湖“四乱”、碍洪、疏浚等问题,沿绵虒镇羌锋段河道进行了实地查看,听取了有关部门和村级河湖长的情况汇报,详细了解河道治理工作情况,并对河道中原清淤施工便道防汛安全隐患、和谐新村地质灾害隐患点等问题的整治方案进行商讨。
李玉梅检察长提出,为确保今年安全度汛,相关责任单位应立即依法科学治理妨碍行洪问题,消除防汛隐患。在组织施工过程中,要加强对施工队伍的管理,严禁私挖盗运现象发生。属地政府务必未雨绸缪,防患未然,严格防汛应急值守,加强巡查,健全突发应急预案,守住安全底线。
邓登常委指出,开展巡河工作绝不能走过场,各相关责任部门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解决,确保巡河见实效、整治出成果。一要提高站位,高度重视。河道治理和地灾隐患的排除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民生工程,要以人民为中心,切实保障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二要统筹规划,科学治理。要以现场查勘、充分论证为基础,根据实际情况,以防大汛、抗大灾的标准,科学制定河道疏浚和地质灾害隐患治理方案。三要深化督察,压实责任。要加强河道问题全面排查,严格巡查履职责任,切实做好监测预警,限期解决存在的问题。同时,要创新河湖工作宣传形式,规范设置河湖长公示牌,做好巡河APP培训及录入工作,形成全民护水治水的良好氛围。
此次巡河,通过现场办公明确了整改责任主体,确定了相关部门协调推动、跟踪督导等具体举措。下一步,我院将持续发挥公益诉讼检察监督职能职责,持续跟进监督问题整改实效,以专项巡查活动为契机,以检察建议为履职手段,通过“行政+司法”双重保护合力,守护河道安全,助力水生态修复,助推河湖治理法治化,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为护好“岷江清水、两岸青山”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