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深化岗位练兵活动,强化检察官教检察官,促进检察人员司法理念、办案能力、担当作为等方面共同提升。2023年7月13日,我院举行了了“检察官上讲台”暨“我的案件我来说”——检察官案件演说会(第三期)。
员额检察官讲案件
王峪同志结合自身办理的伤害类案件为例,以“如何在办案中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主题,就检察机关在办理此类案件时,如何积极作为、如何能动履职、如何修复被破坏的社会关系、如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分享了自己的办案经历,以办案就是办人生的严谨态度,切实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做到有机统一,彰显检察温情。
郭苗同志结合自身经验为我们讲述了如何在“小案”办理中厚植为民情怀。通过小案”办理要“如我在诉、“小案”办理要“见微知著”、“小案”办理要“胸有成竹”告诉我们“小案”连着民心,关系着百姓切身利益,体现着人民群众对司法正义最朴素的评价,也正是无数“小案”构成了广大群众感受社会主义法治水平的“晴雨表”。对于我们来说: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小案”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是每一名基层检察官最崇高的“恪尽职守”。
干警分享感悟
毛中福:案件的办理,不能仅限于在办公室,在办公室里审阅案卷只能叫阅卷,而只有走出办公室,与当事人面对面,深入了解案发原因,案件细节等,才是真正的办案。只有这样,才能帮助我们拨开案件的云雾,看清案件的本质,作出符合天理,国法,人情的价值判断,促进社会矛盾的化解和行为人真诚的认罪伏法,实现案件办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冯晋:聆听了郭苗检察官的案件演说,她用心用情的讲述,让我非常感动。她谈到“小案”办理要“如我在诉”,深刻诠释了她如何秉持的“为民情怀”,传递检察温度。她谈到“小案”办理要“见微知著”,细致入微展现了她如何坚守“责任担当”,彰显检察力度。她谈到“小案”办理要“胸有成竹”,全面客观分析了她如何提升“能力素养”,增强检察自信。以后,我将学习她“求极致”的办案精神,不管未来是平坦亦或泥泞,怀揣着对工作的热忱、对生活的热爱稳步前进。
通过两位员额检察官讲述的办案案例,让更多的干警了解学习了检察办案中的为民情感和司法工作中的法理温度。在今后的工作中我院将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弘扬新时代检察职业精神,常态化开展“我的案件我来说”活动,让大家有更多参与感、更好体验感,促进年轻检察官的进步和成长,为汶川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重要人才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