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民事检察
民事检察是我国法律赋予人民检察院的一项重要职能,是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人民检察院通过履行民事检察职能,监督人民法院依法审判和执行,维护司法公正和司法权威,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02
二、民事检察包括哪些职能
1.对民事生效裁判结果的监督
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监督,人民检察院对于确有错误的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抗诉或者提出检察建议的方式予以监督
2.对虚假诉讼的监督
虚假诉讼,是指当事人单方或者与他人恶意串通,采取伪造证据、虚假陈述等手段,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使法院作出错误的判决、裁定、调解、支付令等法律文书,侵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对虚假诉讼案件,人民检察院将通过抗诉、再审检察建议等方式,监督法院予以纠正;对涉嫌虚假诉讼犯罪的,人民检察院将依法移送线索
3.对民事审判程序的监督
当事人认为民事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存在违法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监督。人民检察院对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的违法行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予以监督纠正。
4.对民事执行活动的监督
当事人认为人民法院的民事执行活动存在违法情形的,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监督。人民检察院发现人民法院在执行活动中存在违法情形的,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予以监督纠正。
5.支持起诉
人民检察院对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及特定群体利益的行为,可以支持受损害单位或个人向人民法院起诉并参与诉讼活动。
三、申请监督需要提供的材料
1.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有效的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有委托代理人的应提交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委托授权书;
2.监督申请书;
3.与案件相关的法律文书;
4.证明申请监督主张的主要证据材料。
四、如何向检察院申请民事监督
1.来访:当事人可以直接到汶川县人民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有专人接访、跟踪办理。
2.来信:异地人员不能到检察院反映情况,可以将相关材料邮寄到汶川县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收)
地址:四川省阿坝州汶川县人民检察院;邮编:623000。
3.网站:通过登录中国检察网(网址http://www.12309.gov.cn)根据网页要求填写相关信息。
4.电话:拨打12309或者0837-6222552。